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I类、II类、III类医疗器械(凭许可证经营)及设备销售及配送;医疗设备租赁及维修;医疗器械技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推广服务;企业管理服务(不含金融、证券、投融资理财信息咨询及服务);会议展览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办学及培训);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装饰装修工程;电子产品、计算机及周边设备、办公用品、消毒产品、日用品、五金制品、计算机软件、压力容器、建材、电力物资、化工产品(除危化品)、装饰材料、空压设备的销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