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源镇红光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青建招 **** 第[ ** ] 号
东源镇红光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经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青发改审〔****〕*** 号 批准建设,项目代码:****-******-**-**-******,建设资金来 自 财政统筹解决,项目业主为 ************* ,招标人为*************,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东源镇红光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的施工进行招标。
根据关于印发《青田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指导规则(修订)》的通知规定,并结合项目的实际,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法确定中标单位。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青田县东源镇红光村。
2.2招标范围:项目主要对红光村进行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包括给排水改造(改造雨水 ***** 主管长**** 米,*****主管长****米,*****主管长*** 米;改造污水*****主管长****米),以及路面破除修复等相关附属工程建设。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最高投标限价: ****.*****元【其中暂估价***.*****元、暂估价(含税)***.*****元;暂列金***.*****元、暂列金(含税)***.*****元,暂估价(含税)及暂列金(含税)计入总价,但不下浮.】
2.4工期要求:***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3□业绩及证明材料。业绩要求: / ;
证明材料要求:需提供□工程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文件、□业主证明,□其它材料: / ;如证明材料载明的相关信息不*致,按以下顺序进行认定:1、工程竣工验收文件;2、工程合同;3、业主证明;4、工程中标通知书;5、其它材料。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拟派项目负责人:
3.5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录入; 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且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 (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 担任项目负责人 (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6项目负责人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未处于锁定状态。
(*)其他:
3.7 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本项目配备应不少
于 1 人;
3.8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为准);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年**月**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发布时间为准) ;
3.**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 /
4.招投标方式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5.2 网上下载:时间:****年**月**日起,网址: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5.3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通知。
6.开标时间及地址
6.2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青田县瓯南街道*悦城5幢(华侨总部经济大楼)**楼****招投标中心开标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青田县油竹街道青创大厦**楼 地 址: 青田县瓯南街道水南村栖霞寺路**号5楼
联系人: ** 联系人: ***
电 话: *********** 电 话: ****-*******
邮 箱: / 邮 箱: **********@**.***
公告发布时间: **** 年 ** 月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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