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市库车河引水枢纽除险加固工程(新增变更建设内容)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阿克苏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阿地发改批〔****〕***号文批准。资金来源为国债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库车市水资源总站,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库车市。
2.2项目建设内容:防渗改造库车河总干渠2.***,配套农桥1座。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为*个施工标段。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以上资质,还应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类似本工程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4年9月**日起在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根据《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优化升级相关事宜的公告》,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4年**月**日**:**,按照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格式)直接上传至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网上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栏目)。
5.2逾期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_***/*******/*******/*****),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及澄清等。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7.其他公告内容
7.1请各投标人按照《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优化升级相关事宜的公告》准备本次投标工作(*****://****.*******.**/*******/****/********/********-****-****-****-************.****)。
7.2“不见面”开标具体事项详见《阿克苏地区水利电子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及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库车市天山东路**号 地 址:库车市东城街道长安社区幸福路**号开发区企业公馆B座****室
联系人:** 联系人:**
电 话:*********** 电 话:***********
监督机构:阿克苏地区水利局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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