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局《关于印发&**;乌海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细则(****-****年)&**;和&**;乌海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细则(****-****年)&**;的通知》(乌人社发〔****〕**号)要求,经第*方机构评估,现将****年度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评估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9月**日—9月**日(工作日期间)。
1.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
2.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
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姜明学
乌海市职业技术学校 刘子龙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间通过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我们将对相关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联系电话:****-*******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 下午3:**—6:**
*************
****年9月**日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