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可移动文物数字化保护利用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6月**日
澄清事项: R 招标公告
澄清日期:****年6月**日
澄清内容:
1、招标文件第*章磋商公告中响应服务商的资格条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须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否则为无效投标),删除此项;
2、第*章磋商文件前附表中第**条勾选为第3点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变更为:****年7月2日08:**至****年7月9日08:**(北京时间)
其他事项以原文件要求为准。
名 称:******
地 址:安福县武功山大道
联系方式:王女士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及项目联系方式
名 称:*************
地 址:吉安市安福县城北农贸市场南面*楼
联系方式:曹女士、****-*******/***********
****年6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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