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改扩建项目(*期)已由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
2.2. 工程建设规模:拟新建校舍建筑面积******.**㎡,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装配式建筑),3#教学楼****㎡(装配式建筑),图书馆*****㎡(装配式建筑),实训楼1#、2#*****㎡(装配式建筑),2#学生食堂****㎡(装配式建筑),宿舍楼3#、4#*****㎡(装配式建筑),宿舍楼7#****.**㎡(装配式建筑),活动西区2#****㎡(装配式建筑),生活区设备用房建筑面积*** ㎡(装配式建筑),公厕建筑面积*****,北大门建筑面积*** **,地下室*****㎡;以及围墙及大门、运动场地、道路、广场、景观绿化、室外管网等配套设施,具体详见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招标项目系**********改扩建项目(*期)施工招标,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所载明的全部建筑、结构、边坡支护、基坑支护、土石方工程、永久挡墙、内外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夜景工程、消防工程、人防工程、交通设施及交通划线工程、室外附属工程、抗震支架工程、装配式建筑、预制构件生产安装等专业的施工,具体详见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新建校舍建筑面积******㎡;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新建校舍建筑面积******㎡,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装配式建筑),3#教学楼****㎡(装配式建筑),图书馆*****㎡(装配式建筑),实训楼1#、2#*****㎡(装配式建筑),2#学生食堂****㎡(装配式建筑),宿舍楼3#、4#*****㎡(装配式建筑),宿舍楼7#****.**㎡(装配式建筑),活动西区2#****㎡(装配式建筑),生活区设备用房建筑面积*** ㎡(装配式建筑),公厕建筑面积*****,北大门建筑面积*** **,地下室*****㎡;;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装配式建筑);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详见合同协议书约定;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装配式建筑符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的通知》(闽建科〔****〕**号)等最新文件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中含有单体建筑面积不低于*****平方米的装配式混凝土公共建筑工程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3.7.(1)企业法人工商注册地不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应按照《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开放的通知》(闽建筑[****]**号) 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号)、《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的通知》(闽建办筑[****]8号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2)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前到账。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第1标段******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具体时间)前使用本单位**证书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予以确认。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南安市教育园区,邮编:/
电子邮箱:*******@***.***
电 话:****-********,传真:/
联 系 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1号福州*象城**写字楼****-1,邮编:******
电子邮箱:************@*****.**
电 话:*** **** ****,传真:/
联 系 人:***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 址:****://******.********.***.**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地 址:南安市柳城街道柳南西路** 号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南安市交通大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至*楼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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