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项目 ****************集邮文化活动宣传服务项目 已由 **************** 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采购人为****************。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邢台市分公司集邮文化活动宣传服务项目
2.2 采购范围:为邢台市邮政分公司集邮文化活动宣传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2.3 服务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2)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能力;供应商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能开具增值税发票。(3)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均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
3.3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 至 ****-**-** ,每日上午**:**时至**:** 时,下午**:** 时至**:** 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逐页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单面复印)1套到邢台市襄都区开元生活广场C座*****室领取磋商文件(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身份证(适用于法定代表人报名);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适用于被授权人报名);
4.2 磋商文件售价***元,现金收取,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4年**月**日** 时**分,地点为****************南*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邢台市分公司
地 址:河北省邢台市中兴西大街***号
联 系 人:***
电 话:****-*******
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层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子 邮 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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