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建设的*******食堂*楼包厢改造项目,招标代理人为************。于****年**月**日在************会议室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定,第*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招标人:******
联系电话:****-********
监督单位:******监察处(******茶山校区同心楼***室,****-********)
附未中标单位名单:
温州丰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温州红景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浙江铖晟建设有限公司、浙江视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康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温州东方装璜工程有限公司、浙江*正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浙江丰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温州市长江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温州乐成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浙江睿消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川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温州金来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广顺建设有限公司、浙江筑瓯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浙江*箭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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