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心城区至静海市域(郊)铁路首开段工程自动检票机、自动售票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天津中心城区至静海市域(郊)铁路首开段工程自动检票机、自动售票机采购项目已由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对***************天津中心城区至静海市域(郊)铁路首开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津发改许可【****】**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投资、银行信贷(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企业投资**%,银行信贷**%。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天津中心城区至静海市域(郊)铁路首开段工程自动检票机、自动售票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天津市。
建设规模:天津中心城区至静海市域(郊)铁路首开段工程南起国际医学城站,终点接入5号线京华路站,途经静海和西青两个行政区。线路主要沿团泊大道和荣华道路中敷设,线路全长约**.****,其中高架段长约**.****,路基段长约1.****,地下段长约0.****。全线共设车站3座,均为高架站,分别为国际医学城站、团泊西站和精武镇站,平均站间距为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1标段:标段名称:天津中心城区至静海市域(郊)铁路首开段工程自动检票机、自动售票机采购项目,招标范围:(1)自动售票机:提供津静线首开段工程所需数量的自动售票机,实现正常运营需求。包括设备生产、软件配置、出厂检验、样机验收、车站级系统(**)接入、配合接入***平台、配合接入***平台、运输、仓储、交货,安装督导、测试与试验、调试、验收、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培训、移交、备品备件的提供、质保期内系统缺陷的纠正和维修等。(2)自动检票机:提供津静线首开段工程所需数量的自动检票机,实现正常运营需求。包括设备生产、软件配置、出厂检验、样机验收、车站及中心级系统接入、***平台接入、人脸识别平台接入、运输、仓储、交货,安装督导、测试与试验、调试、验收、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培训、移交、备品备件的提供、质保期内系统缺陷的纠正和维修等。本项目投资额为*******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至***4年**月**日;完成设备安装及调试:****年8月**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投标人近5年(***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竣工验收或初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的*项地铁、轻轨或铁路的接入城市轨道交通清分中心的自动售检票系统业绩。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请于****年6月**日至****年7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将(1)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组织合法证明材料(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能亲自购买,请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3)招标文件款的电汇信息回执单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投标人的邮件标题为: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邮件内容必须清晰注明单位名称(必须为全称)、联系人姓名、邮箱、联系方式(手机号)。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执行,自行承担全部后果。获取文件的有效时间以投标人发送邮件的时间为准。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冰,联系电话:***-********/********。每本招标文件售价****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售价,将招标文件款以公对公方式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不接受现金及支票)。招标文件款电汇信息如下: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银行账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天津河西支行;汇款摘要:***项目文件款。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7月**日9时**分,地点为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上发布。
提示: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整合建立统*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统*注册市场主体信息的要求,初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注册方法可咨询招标代理机构。已进行注册的投标人不需重新注册。所有投标人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投标确认,未进行投标确认的投标人*切后果自行承担。
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地址: |
********************************* |
地址: |
天津市西青区才智道**号华苑控制中心大楼 |
邮编: |
******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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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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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刘冰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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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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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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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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