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虹桥高铁站出发层灯箱广告投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上海虹桥高铁站出发层灯箱广告投放项目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建邺区白龙江东街8号科技创新综合体**幢第**层
成交金额:人民币******元整(******.**元)
评审报价:人民币******元整(******.**元)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上海虹桥高铁站出发层灯箱广告投放 服务范围:为提升广德市康养名城的影响力和知名度,故在上海虹桥高铁站出发层开展宣传广德康养名城工作,现需选取*家供应商提供宣传场所的租赁,宣传方案的设计、制作和安装及售后服务,宣传主要以静态灯箱广告展示,达到进*步扩大广德市美誉度和竞争力的效果。 服务要求:广告宣传主题为“广德康养名城”,成交供应商需在上海市虹桥高铁站出发层南、北进站安检口的单面灯箱上,围绕宣传主题设计、制作广告画面,宣传广告需经采购人确定后进行制作安装,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画面上刊,并在服务期内免费提供定期监测维护。 服务时间:3个月(自上刊之日起计算) 服务标准:符合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单*来源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人民币**元整(****.**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材料递交地址:广德市文化中心东侧北面4楼、广德市桃州镇金鑫世贸广场商务楼**楼,联系电话:***********、***********。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广德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广德市文化中心东侧北面4楼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广德市桃州镇金鑫世贸广场商务楼**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附件:
单*来源文件:单*来源文件.***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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