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以公开招标方式,对*********“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消防车辆第*批第*次)项目实施采购,现将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消防车辆第*批第*次)项目
*、中标信息
1.中标供应商名称:**********
2.中标供应商地址:郑州市管城区宇通路
3.中标金额:*******.**元。供应商评审总得分**
4.主要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基本概况:见附件
第2包:第*包:泡沫输转消防车 2辆
1.中标供应商名称:捷达消防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中标供应商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扬华路8号新扬产业园**幢
3.中标金额:*******.**元。供应商评审总得分***
4.主要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基本概况:见附件
第3包:第*包:器材消防车A 3辆;器材消防车B 1辆
1.中标供应商名称:*川川消消防车辆制造有限公司
2.中标供应商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新华大道*段8号
3.中标金额:*******.**元。供应商评审总得分**
4.主要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基本概况:见附件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魏梅、杨永志、高秀荣、董福顺、刘辉、王越超(采购人代表)、王梦龙(采购人代表)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周慧曾、王立凤
*、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马路***号
3.采购人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本项目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服务费共******元。(其中向第1包中标供应商收取服务费*****元,向第2包中标供应商收取服务费*****元,向第3包中标供应商收取服务费*****元)
*、中标结果公告期限
中标结果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招标文件公告: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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