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大宗食品(食用油)*次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及评标工作已于****年6月**日结束。经招标小组的综合评审,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招标人:**********
*、项目名称:**********食堂大宗食品(食用油)*次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开标日期:****年6月**日
*、招标结果:
项目名称 | 拟中标单位 | 中标**(元) |
食堂大宗食品(食用油)*次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 ************ | **.5 |
*、其它事项
公示开始日期为****年6月**日,公示结束日期为****年6月**日**:**止。
参加招投标的单位认为此次招标活动有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请于公示期内书面向以下所列部门反映。单位反映意见需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意见需实名并加盖手印,否则将不予受理。
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越州大道***号
监督部门:之江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蔡老师,****-********
之江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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