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凌河区紫荆街道(金屯村、*股村)*事*议道路工程 【信息发布时间:****/6/5】【我要打印】【关闭】 | |
(****年凌河区紫荆街道(金屯村、*股村)*事*议道路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相关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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