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平县张家营子镇****年*事*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项目 【信息发布时间:****/5/**】【我要打印】【关闭】 | |
建平县张家营子镇****年*事*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建平县张家营子镇****年*事*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水泥混凝土路面6.**公里 合同履行期限:**日历天(具体事宜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质量员、安全员、施工员持证上岗。 2)供应商须为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正式供应商。 3)建平县****年*事*议财政奖补村内户外道路建设项目,涉及全县**个乡镇、场、街。该项目属于民生工程,已经列入建平县*件惠民实事工程之*,为保证该项目建设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确保按时竣工并投入使用,参加投标的企业,最多只允许兼投两个项目乡镇,*个项目班子只允许投*个项目乡镇,不得兼投。并签订相关承诺书,需加盖企业公章并由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如报名企业兼投两个以上项目乡镇或报名项目班子兼投的,则取消该企业建平县****年*事*议财政奖补村内户外道路建设投标资格。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 (辽财采函〔****〕*** 号)。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开启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 、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 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采购)项目,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办理问题请咨询**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响应文件开启时,供应商根据自身条件可派代表持实体**锁或移动**数字证书及电脑至现场进行解密,也可以由自家供应商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在采购活动开始时须用实体**锁或移动**数字证书解密电子文件。电子解密时间**分钟(因开标系统发生不可抗力产生延误解密时间的,采购人将延长相应的解密时长,其他原因不予延长解密时间)。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地 址:建平县张家营子镇龙山路***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建平县叶柏寿街道建安路8号(中兴大厦6楼)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账户名称:************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13470215770 | |
| |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