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县北区域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工程暨城乡供水*体化(*期)设计施工采购项目澄清答疑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泗县县北区域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工程暨城乡供水*体化(*期)设计施工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现做如下澄清答疑如下,请收悉:
问题1:招标文件第**页附件1本工程拟派专职人员的具体资格的数量要求:施工员:4 人; 质检员:4 人; 安全员:4 人; 造价人员:2 人; 质量负责人:2 人; 终检工程师:2 人。 注:1、以上为人员最低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能够满足项目需要和招标人要求。以上人员的信息和资料是在投标阶段就提供,还是中标后提供?
问题答复1:在投标文件格式2.7.1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中备注提到的“注:项目管理机构分为施工项目组、设计项目组、项目组。”“项目组”中体现即可,投标阶段可不提供以上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
问题2:2.7.1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中备注中提到项目管理机构分为施工项目组、设计项目组、项目组,请问施工项目组、设计项目组、项目组分别包含哪些人员?
问题答复2:①施工项目组:包含为本项目配备的施工相关人员。②设计项目组:包含为本项目配备的设计相关人员。③项目组:包含“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规定的相关人员。
问题3:投标函第3条中的负责人指的是哪个专业的负责人?
问题答复3:特指“技术负责人”。招标文件投标函第3条现修改为:如我方中标,我方拟派 为本工程项目经理,其资格为 ;拟派 为设计负责人,其设计负责人资格为 ;拟派 为技术负责人,其资格为 。
问题4:能否提供初步设计文件?
问题答复4:详见本公告附件。
答疑澄清公告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本澄清未列出的事项均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招标文件与本澄清公告有不*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给潜在投标人带来工作上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
地 址:宿州市泗县城市之光小区** 号楼 3 层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汴河路小区**号楼*单元****室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年6月**日
办理流程公开
0天1小时8分
0天0小时0分
提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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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审核
****-**-** **:**:**
0天1小时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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