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洪市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标段衡阳县洪市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项目/标段名称)已由衡阳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蒸发改[****]***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申请环保专项资金和建设单位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标段名称:衡阳县洪市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
2.2建设地点:衡阳县洪市镇。
2.3建设规模:该项目位于衡阳县洪市镇清塘村、高碧村、咸欣村、杨池村、新泉村和盘谷村。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农田基础建设5处,水塘清淤硬化5处,新建排水沟渠****米,撒播石灰****亩,施用生物有机肥****亩,施用叶面阻隔剂*****亩,实行土壤改良原位钝化*****亩,调整水稻种子*****亩,田间试验管理*****亩,实现耕地安全利用*****亩。
2.4招标范围:衡阳县洪市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具体施工以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5标段划分:*个标段。
2.6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
2.7计划工期:***日历天。
2.8质量要求:按国家环保验收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2.9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相应能力。
3.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且处于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3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环境保护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及其它关键岗位人员(其它关键岗位人员是指: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员、材料员、施工员、预算员或资料员)。
3.4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环境保护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及其它关键岗位人员(其它关键岗位人员是指: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员、材料员、施工员、预算员或资料员)。
3.5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利或住建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最低资质等级单位承担的工程,不得将类似工程业绩等作为投标资格条件。但中型项目除外)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
3.8其他要求: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以下配备:即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其他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按湘建建【****】***号文规定数量配备,不需列明具体人员信息及相关岗位资格证书,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它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年06月**日-****年**月**日**时**分止(北京时间)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投标人须先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按交易指南专区企业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获取**证书后在交易平台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有问题请联系:****-*******)。
4.3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答疑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年**月**日**时**分。请投标人登录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6. 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同时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设置线下开标会场)。
7. 评标办法
7.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衡阳县分局,电话:****-*******。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联系人: | ||
电话: | 电话: |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