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
由**************代理的海口市美兰区渔港建设项目勘察(招标项目编号:********************)于****年**月**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海口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招标文件变更如下:
*、原招标文件 第*章 工程技术资料 增加勘察技术要求;
*、补充附件1:海口市美兰区渔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补充附件2:布置图;
*、原招标文件的获取****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现变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年**月**日**:**时,现变更为****年**月**日**:**时。
*、原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年**月**日**:**时,现变更为****年**月**日**:**时。
*、原开标地点: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楼***开标室(海口市海甸*西路**号),现变更为开标地点: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楼***开标室(海口市海甸*西路**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条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日或者**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重新下载招标文件编辑投标文件。
招标人:****************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美坡路9号中贤小区A栋*楼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名门广场北区B座1-5号***室
联系人:**
电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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