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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 福泉市高车水库、陡河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生态修复工程已由 福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福发改窗口〔2024〕2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福泉生态环境监测站,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 ,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比例:100.0%,非政府投资比例: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建设地点:福泉市金山街道、龙昌镇 。 | |||||||||||||||
2.2 建设规模:在二级保护区内开展针对面源污染防治的湖滨生态缓冲带建设和河流入口处的生态湿地建设,共建设生态缓冲带 68516 ㎡,滨湖生态湿地 1410 ㎡。 | |||||||||||||||
2.3 合同估算价:23838099.54元。 | |||||||||||||||
2.4 计划工期:730 天。 | |||||||||||||||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不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4年06月05日00时00分至2024年06月13日23时59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61.189.224.38:8888/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零元,售后不退。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
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25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http://61.189.224.38:8888/TPBidder/memberLogin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5.2 本项目接受不见面开标。 | |||||||||||||||
5.3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南州) | |||||||||||||||
7.其他 | |||||||||||||||
7.1 首次进入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的投标人,需先到交易中心办理诚信库入库注册和数字证书CA证,然后才能在网上进行报名; 7.2 投标人网上报名后,必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下载,否则逾期系统自动关闭,报名不成功; 7.3 澄清、修改文件在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系统发布,不另行通知。投标截止时间前,潜在投标人应密切关注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系统,及时下载相关澄清、补遗、修改,依据最新发布的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投标后中标候选人公示或流标(终止招标)公示在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系统发布,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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