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镇宁自治县*马镇红旗村饮水安全改造工程已由中共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以镇乡振领通【****】**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马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马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1 建设地点:镇宁自治县*马镇红旗村
2.2 项目规模:镇宁自治县*马镇红旗村饮水安全改造工程,新建5方取水池、**方高位水池、**方清水池、管网配套工程、金属结构设备(管道)及安装工程等。
2.3 计划工期:***天
2.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招标文件及建设单位要求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镇宁自治县*马镇红旗村饮水安全改造工程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及以上资质。近*年来已完成类似施工业绩 0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2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安顺市西秀区*家商业广场2栋4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地点为安顺市西秀区*家商业广场2栋4楼。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联系人:***联系方式:****-********
无
招标人: |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马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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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马镇 | 地址: | 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东街街道黄果树大街*家商业广场2号楼***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电话: | *********** | 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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