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海兴县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并于2024-05-08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 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北京时间)*、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其他补充事宜
1、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详见磋商文件)。2、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3、备注:3.1 本项目禁止分包、转包;3.2 投标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其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递交招标代理机构;逾期视为认同磋商文件全部内容;3.3 投标供应商如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自行承担责任。本项目一律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网上发布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供应商要随时登录会员账号查看。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为切实推动我市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强水利建设项目监督管理,规范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秩序,遏制违法分包、转包、资质挂靠,规范参建单位关键人员到岗履职行为,确保水利建设项目施工安全与质量,按照《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实行现场主要管理人员信息化考勤工作。5、海兴县采购办监督电话:0317-6621191、代理机构接受质疑电话:022-6621662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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