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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任务书编号:****************号)
*、项目名称:水阳中心小学校园监控采购安装项目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景路***号宛陵科创城8号楼4层
成交金额:******.**元
*、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如有)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备注 |
1 |
▲网络红外 摄像机 (核心产品) |
海康威视 |
**-******* ****-** |
台 |
** |
*** |
|
*、评审专家名单:王龙江、吴昌军、方正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原“发改办**[****]***号、发改**[****]***号、国家计委计价[****]****号”文件规定标准的**%计取代理费用(计算后的代理费不满****元按****元计)。
2、金额:****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宣城市宣州区利民路与水阳大道交叉路口往西北约***米、宣城市宣州区敬亭路银城小区8幢4号,联系电话:***********、***********。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宣城市宣州区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宣城市宣州区利民路与水阳大道交叉路口往西北约***米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宣城市宣州区敬亭路银城小区8幢4号
邮 箱:*********@**.***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工
电 话:***********、***********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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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文件:采购文件.***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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