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购置*辆小型货车项目(*次)中标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号)
*、项目名称: **********更新购置*辆小型货车项目(*次)
*、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繁昌县峨山镇凤峨泉景A-**#
中标金额: ******元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 小型货车 品牌(如有): 江铃牌 规格型号:凯运****窄体豪华款 ************ 数量: 1 单价: ****** |
*、评审专家名单:
赵峥嵘、谢军、戴兴华、张年友、龚李雄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如代理费计算低于****元的按****元支付。
收费金额:****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否
3、无效投标单位:无
4、中标单位业绩:1.*山经济开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疫苗冷藏车采购项目,****年7月**日;2.芜湖市中医院购置中型客车项目,****年**月**日;3.建管处工程用车采购项目,****年7月**日。
5、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春西路**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芜湖市镜湖区*达广场*期3号写字楼***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珠
电话:***********、***********
*、附件
1、采购文件
2、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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